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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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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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被告人陈某系在嘉兴打工的新居民,有一个8岁的儿子小峰(化名),因不满足就读公立学校的要求,只能就读于某民办学校,每学期学费需5000余元。据了解,小峰的母亲早年就已离开,奶奶年迈且无劳动能力,全家的生活来源仅靠陈某一人打工维系。受新冠疫情影响,陈某被迫失业,本该上学的小峰因为交不起学费只能辍学在家。
承办检察官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未检部门检察官。随后,检察官来到小峰家中走访调查。“阿姨,我想上学!”在家中仅有的一张桌子上练习写字的小峰,抬头看向检察官,眼神中透露着对上学的渴望。
针对小峰的情况,检察官决定帮助他重返校园。经过申请、审查,秀洲区检察院为小峰家庭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至小峰家中,并告知陈某要将款项用于小峰的就学。终于,小峰又一次背上书包,回到校园学习。
“和小峰一样因为贫困而不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新居民孩子还有吗?”检察官进一步思考,并向辖区内教育部门、学校等进行了解,得知“小峰”并非个案。据了解,新居民子女就读秀洲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制,若达不到积分要求只能就读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高昂的学费让家庭贫困的新居民望而却步。
“现有帮扶助学政策主要针对户籍地位于秀洲区、就读于公办学校或者是被认定为低保户、困境儿童等的学生。”该院检察官介绍。为了让类似小峰的情况不再出现,秀洲区检察院向区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秀洲区新居民子女中符合秀洲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但因贫困无法就学的情况进行摸排,对经摸排认定属于上述情形的,研究出台机制尽力保障其受教育权,鼓励民办学校减免学费,实行“先入学、后缴费”政策,并将保障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作为对该校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秀洲区教育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随即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妇联共同研究,并于9月9日出台了《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办法》。《办法》采纳了检察建议中的相关内容,规定教育部门将鼓励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减免部分学费,实行“先入学、后缴费”政策,同时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要做好司法救助、法治教育等工作;要求团委、妇联将此类未成年人纳入日常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